2019年6月5日 星期三

報販霞姐被殺案(1999年)

何慧霞(霞姐),報販,於深水埗經營報紙檔多年。1999年,因經營成本問題,東方報業集團正促銷旗下報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要求報販增加訂購報紙的數目,由本身訂100份要多收50份,而多出的50份也需要付款,付足150份。因而惹來深水埗區報販不滿,拒絕要求。所以一班深水埗區報販成立了「報販零售業工會」,何惠霞擔任該會司庫。

1999年9月12日,何惠霞與其他報販首次與青匯書報社有限公司(《東方日報》區域發行商》負責人蔡偉強商討訂購報紙的新制度,但會面並無成果。何惠霞於3日後(即1999年9月15日)與深水埗區內報販會面,一致反對青匯書報社有限公叵無理加購報紙數目,並安排由何惠霞向青匯書報社有限公公司以及《東方日報》總發行商「青揚」表達有關報販的不滿。

1999年9月22日清晨約5時15分,何慧霞被人發現滿身鮮血,倒卧在樓梯上,送院後證實不治。經警方調查,拘捕了五名疑兇,包括連宗偉、盧漢興、蔡偉強、李祖明、林自力、梁志鴻。其中連宗偉在此案發生後,潛途內地,及後他在內地販毒,被判死緩,他為了減刑而供出此案同謀。警方之後跟據疑兇連宗偉所提供的資料,拘捕其餘4名疑兇。四名疑兇在警誡時均承認涉案,首被告盧漢興聲稱是受到《東方日報》區域發行商青匯書報社有限公司負責人蔡偉強指使「教訓」何慧霞,第二被告李祖明及第三被告林自力均聲稱只負責把風,而第四被告梁志鴻則負責施襲,另有一名男子連宗偉負責駕車。蔡偉強亦曾被警方拘捕,但後來因證據不足而撤銷控罪。

2007年3月25日,陪審團一致裁定盧漢興、李祖名、梁志鴻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終身監禁;林自力則誤殺罪名判處監禁12年。主審法官包鍾倩薇指出他們背後必定另有主腦,要求他們供出,或有機會獲得減刑或假釋。2010年6月,警方根據被定罪刀手等人的口供,拘捕兩名涉嫌主腦吳錫基及蔡偉強,並在2011年11月在高等法院提堂。2012年5月30日,兩名被告吳錫基及蔡偉強謀殺罪名成立,在高等法院被法官貝珊判以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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