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4日 星期二

觀塘徙置區三屍案(1963年)

1963年12月24日,早上十時許,觀塘徙置區J座地下25號的「劉合記紙紮店」老闆劉樂剛開門營業不久,突聞店外「砰」的一聲。於是劉樂急忙衝出查看,見有一名年約幾歲的男童,掉在清潔工人盛載垃圾用的竹籮內,昏迷不醒,頭部有血漬,他估計一定是小孩子貪玩,不慎從高處墮下,立即召來附近街坊施救援,並吩咐店內夥計報警救助。不料幾分鐘後,劉樂又聽到背後傳來第二次聲音較大的擲地聲,並感覺褲腳上似有東西沾着,驟然低首一看,褲腳沾著的不是什麼,竟是血漿與碎肉,他回頭一看,赫見了一個血肉模糊的嬰孩,倒在水渠邊,因為頭部撞到渠邊爆開,腦漿四濺,但四肢尚算完整。然而出現了第三次擲地之聲,也是最響亮的一次,劉樂張眼一望,只見一名男子,倒在血泊中,位置是嬰屍數尺之距,男子在地上掙扎了幾下,死前目不轉睛地瞪著嬰屍,之後伏地,吐血而亡,七孔鮮血直流不息。

此時大量居民坊衆湧至,包圍觀看,情況極為混亂。突然一名女子歇斯底里的大叫着:「有人死了!」街坊起初以為是有人因看見倒在街上的兩個血淋淋屍體而恐慌狂叫,事後才得知原來J座樓上也有人死了。這名叫喊的婦人名謝翠蓮,36歲,住同座四樓362室,她説鄰居360室的阿蘭被人斬死了,滿身鮮血,伏屍在樓上走廊中。十時四十分左右,大隊警方人員趕到現場維持秩序,並展開調查,救護員亦相繼到達,證實墮樓男子與嬰兒早已斃命,無需送院,待「黑箱車」前來運走。而較早時墮樓的男孩,因跌下時被三樓的晾衣架擋了一下,衝力大減,之後再跌入街上的竹籮內,只受了傷,沒有生命危險,立即被送往醫院治理。

警方動員去到涉事的四樓察查,見有一個滿身傷痕的婦人仰臥於360室門外走廊,雙眼圓瞪,明顯死亡,地上充斥大量血漬,她身旁有一條孭帶,與及一對嬰兒鞋,都被鮮血染得通紅,而走廊攔杆的石躉上留有幾個血手印,觸目驚心。進入室內查看,屋內凌亂不堪,似曾發生激烈惡鬥,床上也有血漬和一撮頭髮,頭皮和血肉相連,估計是女死者遇害期間被兇徒用力扯下的,可見逞兇者何其殘暴!

慘劇發生前後,在場目擊者不下十人,第一個目睹的是住在鄰壁362室的謝婦,她猶有餘悸,哭着的對警方説:「因為鄰居關係,我跟女死者是相熟的,她性格隨和,人品又好,大家都叫她做阿蘭,她跟丈夫與兩名兒子,居住在這裏已有一年多,丈夫姓陳,他還在上班中。」另一名目擊者插口:「兇手叫阿明!我們都知道此人,他是戶主陳先生的同鄉表兄弟,這個人名聲很差,有黑社會背景,今次慘劇相信是涉及男女關係而引起。今早九時左右,我在走廊碰上阿蘭,她剛在街市賣菜回來,身後孭着幼子,手中則緊握大兒子,而阿明就鬼鬼祟祟的尾隨着她,看來阿蘭還未察覺有人在後跟蹤,當他突然現身在前,她愕然一怔,跟對方在走廊談了一會,之後便一同進入了360室。」十分鐘後,室內傳出激烈爭吵聲,謝婦好奇之下,將耳朵貼近360室門外,聽到他們爭執聲。未幾,室內傳出慘叫聲,謝婦甚驚,退後幾步,跟住出現了第二次慘叫,更為淒厲,並夾雜孩子的驚叫和哭泣聲。謝婦更顯惶恐,移步至自己家中門前。此時,阿蘭突然從室內奪門而出,滿身鮮血,跌跌撞撞的用手扶着走廊欄杆,並向街外大呼救命,可惜已經氣若游絲,最後不支倒地,伏在甬道上,背上還孭著的幼兒,正在哇哇哭叫,我見狀立即直奔街上,高聲呼叫。

其中一名鄰居也説:「聽到有人呼救,我和另外兩户人家亦立即跑出察看,只見阿蘭已俯伏在地,彷如血人,這時她的大兒子也從單位內跑了出來,呆望着受傷的母親,由於她奄奄一息,只能用手勢示意兒子快點逃走,當我們欲上前加以支援的時候,兇手突然惡巴巴的追了出來,手中仍拿著染血的利刀,大家不敢妄動,見他把刀子擲在地上,走近孩子,一手揪起,二話不説就將孩子從走廊欄杆邊拋擲落街上。兇手並未罷休,把阿蘭背後的孭帶解開,抱走嬰孩直奔,我們緊隨在後,他迅速跑至大廈最高的七樓走廊,到614室門前,爬上欄杆,我們大聲地喝止着,他依然把嬰孩拋出,兇手回頭盯了我們一下,目露兇光,自己亦縱身躍下。」

住在364室的12歲的男童「牛仔」,他跟第一個被拋落街上的男孩是好朋友,經常結伴在走廊中玩耍,他回憶起阿蘭被襲後的情況:「見滿身鮮血的蘭姨伏在走廊中,不能動彈,當兇手抱著嬰孩跑了之後,她仍記掛着被擲下街去的『大B』(阿蘭的長子),曾用力攀扶著欄杆站了起來,向街心望了一眼,之後才告倒地,欄杆石躉上留下了幾個血手印,非常恐怖。」

女死者的丈夫下班回來時,驚見家人遇害,情緒頃刻崩潰,痛哭失聲。其時,阿蘭的丈夫確認了三名死者,分別是其妻許碧蘭(23歲);幼子陳漢盛(八個月大)。而𦘦禍兇徒,則是他的同鄉表弟黃明(23歲)。墮樓受傷的男孩是大兒子陳漢義(5歲),是慘劇唯一的倖存者。

阿蘭的丈夫名叫陳永昌(24歲),他們一家四口在1962年8月間遷入四樓360室。他在港島北角一家塑膠廠工作時,與死者阿蘭因同事關係而認識。有一天,陳永昌在街上與黃明重逢,他們交換電話地址,自此時有往來。透過阿昌,阿明認識了阿蘭,由於她頗具姿色,對人亦溫柔體貼,令兩名男人都向她展開熱烈追求。但阿蘭芳心傾向於阿昌,最終情投意合,不久便宣佈結婚,翌年他們第一個兒子出世,取名漢義。

1961年初,阿明因工作散漫,被老闆開除,惟阿昌是熱心之人,見表弟生活潦倒,於是招呼他在家中作客,供食供宿,妻子阿蘭對此不表反對。同年四月,阿昌不幸患上肺癆,需要入院留醫,家中只剩下妻子和剛懂走路的兒子漢義,經濟支柱頓時失去,阿蘭唯有替人編織絨綫或車衣,生活勉強維持。這段日子,阿明對阿蘭大表殷勤,不僅在家務上盡力協助,甚至向人家借錢,替她解決經濟上的困難。

1962年2月,經過九個多月的療養,阿昌康復出院。可是,當他一回到家,便從街坊口中,聽到不少關於妻子的閒言閒話,他憤然向妻子興問罪之師,阿蘭直認與阿明的感情很好,但沒有做出越軌行為。夫婦為此曾打架爭吵,婚姻幾近破裂。阿昌之後找阿明對質,後者竟直認已經深愛表嫂,不能失掉她,阿昌大怒,並下逐客令,阿明願意離開,但表明會再回來找他們麻煩。此後,夫婦二人的感情亮起了紅燈,貌合神離,後來阿蘭的契爺吳輝出手調解,夫婦最終和好如初,之後更誕下幼兒漢盛。

1962年中,阿昌找到了新工作,在茶果嶺療養院充任雜工,後升職為管房,月薪180元,家境開始較為寛裕。同年8月,在朋友幫助下,遷入觀塘徙置區J座。1963年十月某天,阿明突然找上門,在阿昌面前裝出君子風度,而且一再向表兄鄭重道歉。阿昌向他表示原諒他,還留他在家中晚飯。可是第二天,阿明便露出狐狸尾巴。他一連四天,趁阿昌上班之時,到來陳家,對阿蘭施行威逼利誘,命令阿蘭立即跟阿昌離婚並改嫁他,若不依順,一家四口都要陪葬,兩名小孩也絕不姑息。阿蘭稍後將實情告知阿昌,阿昌亦認為事態嚴重,決定報警求助。警方把阿明揪來,警告他以後不許再苦纏有夫之婦,否則控以恐嚇罪名。之後一段時間,阿明果然未有再露面,夫婦倆才稍覺安心。

同年12月初,阿昌任職的療養院需要調至夜班工作,他又擔心起來了,恐怕阿明又會借機前來糾纏,於是一家便決定搬到柴灣,即阿蘭的契爺吳輝家中暫住,但阿明竟然到柴灣來,幸好被吳輝趕走。12月22日冬至,阿昌一家搬回觀塘徙置中家中,結果四天後,即12月24日,平安夜當天,觀塘徙置區便上演一幕,三死一傷的慘烈大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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