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日 星期日

尖沙咀溫莎大廈女裸屍案(1975年)

1975年6月6日,上午十時,阿成到上址工作時,在單位右邊角落,發現一具全裸女屍,立即飛奔下樓,通知看更報警,阿成帶領警員,到達發現屍體現場。

女屍年約二十歲,赤裸仰臥在一塊夾板上,死者口腔被一塊藍色布塞着,雙腳亦被藍色布條捆綁,右手用毛巾反綁在身後,左手掩着右邊小腹上的傷口,屍體雙乳有多處傷痕,明顯由利器割成,小腹刀痕纍纍,血已變成紫紅色,相信死去已有一段時間,最嘔心的,是死者下體,被一條木棍插着。在女屍身旁,探員發現一個撕破了的白色胸圍,一條黑色三角褲齊整地放在屍體旁邊,在屍體不遠處,有一條撕得破碎的女裝藍色西褲,用來捆綁死者的布條,相信是從這條褲撕下來。現場一堆裝修用沙石上,有一個啡色手袋,裏面有一張真善美製衣廠工卡、一個玉墜、一隻介指,兩個共有二萬元的銀行存摺,一毫子現金,屍體旁邊有一把雨傘、一個屬死者所有的飯壺。

法醫檢驗屍體,發現死者頸部有瘀痕,死者雙乳及小腹的傷痕,相信是死後加上,插在下體的木棍,在插入時,死者仍然生存。在發現屍體的木板上,除血跡外,還遺有死者的尿液死者右手緊握成拳,相信死者遇害前,受到極大驚嚇以致小便失禁。致死原因是左邊胸部被利器插穿,傷及肺部致死,死亡時間在6月5日,晚上九時至十一時。屍體舁送殮房,法醫王陽坤詳細剖驗屍體,死者陰部及腹股間未發現男性精液,陰道口傷口很大,相信由木棍造成。女死者財物未失,亦未被姦污,探員認為這宗是仇殺案。

探員在命案現場調查時,一名叫黃權策的男子到尖沙嘴警署報案,黃權策說:「我老婆昨晚沒有回家,我怕她出了意外,所以來報案。我老婆叫譚婉嫻,我們在三個月前結婚,她在新蒲崗真善美製衣廠做女工。昨晚七時,美聯製衣廠火警,導致大有街停電,附近大廈內的人要疏散。我今早問過阿嫻的工友,他們說阿嫻有與他們一齊走,並在街上等候恢復供電後返回工廠,工廠清點人數時,未見阿嫻,他們以為阿嫻已經返家,不以為意。阿嫻經常加班,我在家中等得倦了,就睡着了,今早起來仍未見她回來,覺得奇怪,我致電到製衣廠,他們說,阿嫻在大廈回復供電後沒有返回工廠,我懷疑她出了事,所以來報案。」

黃權策報完案後,由警署返回尖沙嘴赫德道十九號家中時,兩名探員已在門口等他。這兩名探員並非因為他報案而來,而是根據譚婉嫻的工卡,打電話到工廠,取得她的電話及地址,由於電話沒有接聽,探員才登門查探。溫莎大廈與赫德道十九號相距不足百米,探員拍門沒有人應,留下字條叫譚婉嫻的親人與警方聯絡。探員剛想離開,黃權策就從外回來,知道黃權策是譚婉嫻的丈夫後,探員帶他到殮房認屍。

辦妥認屍手續後,黃權策被邀返警署協助調查。「我與阿嫻在今年四月一日結婚,至今只有兩個多月。我今年三十七歲,比阿嫻大十二年,我在灣仔莊士莊道開了一家髮型屋,專為女賓服務。去年九月,阿嫻到髮型屋電髮,她說是我的親戚介紹來的,之後,我們開始約會,拍了半年拖就結婚。阿嫻曾對我說,有不少人追求她,但那些人都沒有事業基礎,令她沒有安全感。阿嫻說,她家中經濟不好,她唸完小學後就到製衣廠工作,家中還有三個弟弟要她照顧,希望找到有事基礎的男人,安定地生活,我與阿嫻拍拖時,她坦白對我說,她曾有兩個親密男友,但已與他們分了手。在拍拖期間,有人打電話到髮型屋恐嚇我,警告我勿橫刀奪愛,為免節外生枝,我與阿嫻匆匆結婚,婚後仍不時接到那人的恐嚇電話,我問阿嫻那人是誰時,她表現得很不高興,沒有向我透露那人的身份。」

探員為黃權策錄完口供後,認為打電話恐嚇的人嫌疑最大。探員到譚婉嫻的外家查問,她的父親譚瑞說:「阿嫻有很多男朋友,其中一個行得十分親密,我們還以為阿嫻會嫁給他,後來那人移了民,阿嫻又換了一個新男友。阿嫻的男朋友形形式式,包括廠內工友,寫信到婦女雜誌交筆友,經朋友介紹認識的都有。阿嫻決定與黃權策結婚時,家中電話響過不停,都是阿嫻的男朋友打來的,求她改變主意,其中一個姓唐的,摸上門來,又哭又鬧,要求阿嫻嫁給他,阿嫻拉了那人外出了一番話後,那人就沒有再出現。」譚婉嫻母親說,女兒不是「濫交」,而是希望找到可以寄託的人,改善家庭環境。

探員推測,會否有人求愛不遂,因愛成恨,向譚婉嫻施毒手呢?譚婉嫻的電話簿內,有三四個姓唐的男子,探員一一約見,終於找到曾纏着譚婉嫻的人,那名姓唐男子叫唐林。他說:「我的確曾追求阿嫻,但她嫁人後,我亦死了心,加上我已有了親密女友後,早已把阿嫻忘記了,現在想起來,才發現當那時很儍,不是說死了的人壞話,阿嫻的缺點實在太多了,她用情不專,又貪慕虛榮,以為我是打金工場東主,才與我來往,她知道我是打金工人後,就不再理我。」雖然唐林說已忘記譚婉嫻,但從他的說話,探員察覺他不但對譚婉嫻餘情未了,還帶恨意。探員問:「6月5日晚上,你到哪裏去了?」唐林說:「那日我隨打金工場老闆去澳門傾生意翌日才回港。」,探員調查後,證實唐林有不在場證據。

事隔一年,案情仍無進展,警方懸紅一萬元徵求消息,但無任何收穫。1975年9月2日,美孚新邨發生主婦遭「日式虐殺」,探員認為兩案有很多相同地方,包括:死者頸部被勒、死者的內褲都整齊地放在屍身旁邊、死者死後都被人用刀毀屍、死者都沒有被姦跡象、兩案都並非劫殺。數年後,警方再度審視這兩件案,從兇徒行事手法推斷,兇手可能是女性,相信另有人協助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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