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 星期三

觀塘政府大廈廠房情殺案(1985年)

1985年11月27日凌晨四時,有的士司機收工回家途中,途經翠屏道邨第九座,見到一個人倒臥在血泊中,於是他跑回家中,致電報警。

兩名巡邏警員接到通知抵達現場後,在那人身上找到一張身份證,持有人名林木興。救護車將那人送抵聯合醫院,送院後證實那人已經死亡,救護員將之舁送殮房。四時三十分,大批警員接報到事發現場調查,根據死者伏屍處對上單位,掛在窗外物件損毀程度來看,相信死者是從天台墮下。警員調查一番後,沒有任何發現,將案列為有人從高處墮下喪生處理,根據在死者身上撿到的身份證作進一步調查。身份證資料顯示,林木興在翠屏道邨第九座居住,探員很快就與他的家人取得聯絡,經認屍後,確定死者是林木興。

探員從死者親人口中,探員沒有多大收穫,林木興甚少與家人說心事,他的親人只知道他有一個無所不談的朋友叫做陳仔。探員於是向陳仔調查,陳仔說:「林木興於數年前在德福商場認識一名女售貨員李少卿,兩人十分要好,已到談婚論嫁地步,但李少卿家人反對這頭婚事。」林木興曾向我訴苦,說定是有人從中作梗,搶去他的愛人,要我向李少卿探探口風。李少卿向陳仔複述了父親對林木興形相的看法,並稱她父親相人十分準,今次一定不會例外。因此,李少卿也覺得十分為難,兩人經過多番研究,給於找到了藉口,說因有第三者介入才令他們情海翻波。陳仔與李少卿夾好口供後,李少卿相約林木興在1985年11月26日傍晚,在德福商場一家食店見面。探員問陳仔:「你知道李少卿住在那兒嗎?」陳仔說:「她住在調景嶺十二區一間石屋。」探員於是往調景嶺找李少卿,但李少卿家稱她昨晚沒有回來。

1985年11月27日上午,興業五金廠姓陳老闆,返回位於觀塘政府大廈三樓廠址時,發現有一名少女倒臥在地上,那名女子的面部及口部都沾有鮮血,頸上纏有一條鐵鏈,看樣子是被人勒死的屍體旁有一枝染血木棍,於是立刻報警。法醫奉召到場檢驗屍體,發現死者頭部遭人用鈍物重擊,致命傷是頸部被勒,窒息致死。屍體舁送殮房後,法醫作進一步檢查,證實死者仍白璧無瑕,生前或死後都沒有遭到性侵犯。

探員在現場調查,發現廠房大門沒有被撬痕跡,現場並不凌亂,相信兇手持有廠房鎖匙。死者亦是自願隨兇手入內。探員根據陳老闆提供資料,期下有一名工人林木興有這裏的鎖匙。

女死者身份其後證實是整夜未歸的李少卿,此案稍後交由重案組接手調查,重案組綜合多名證人口供及現場跡象,判定這宗是兇殺及自殺案,林木興將李少卿帶到上址後,將她殺死然後離開,再到翠屏道邨第九座跳樓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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