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日 星期一

元朗鳳琴街玉龍樓半裸女屍案(1995年)

24歲阿芬任職運輸公司文員,她與同公司有婦之夫的阿威暗交,兩人戀後不久便共賦同居。1995年2月3日農曆年初四,阿芬和阿威相約於元朗鳳琴街玉龍樓阿芬家中。當阿威一開門只見屋內一片凌亂,阿威立即跑入睡房,赫然發現阿芬的恐怖死狀。阿芬被發現時在床上呈大字形仰臥,下身赤裸,雙腳着地,兩腿被張開。身上只有一件T恤,更被掀上至胸部,胸圍及內褲遭脫去,腳上卻仍然穿着毛襪。

阿威立即報警,元朗警署重案組接手調查。根據警方調查,單位並無遭人闖入痕迹,亦無財物損失。鑑證科人員在事發單位內,除了死者的指紋外,完全找不到其他人的指紋。現場又沒有兇器、更加沒有人證,只阿芬的裸屍無聲仰臥,警方遂將調查重點放在阿芬身上僅餘的T恤上。化驗師在T恤上發現了幾條人造纖維,足證死者生前曾與穿上這物料衣物的人接觸過。

案發當晚凌晨2時,居於下層單位的阿陳,曾聽到樓上單位傳出一陣清脆的打破玻璃聲。後更傳來一名女子的數聲呼叫,不過聲音之後愈來愈細聲,至凌晨5時所有聲音停止。玉龍樓樓高22層,每層有8個單位,阿陳為免麻煩,並沒深究聲音從哪兒傳來。

法醫驗屍時發現䧯芬其頸部有深色的瘀傷,相信遭人勒頸窒息致命。政府法醫官在法庭作供時指,死者舌頭滿佈牙齒印,相信死前因缺氧不停咬緊舌頭所致,而手腳亦有多處地方出現不同程度的傷痕。其中頭頂出現大片瘀腫,應是與行兇者糾纏間撞到頭部。頸部多處被指甲刮傷,相信死者生前遭人用力勒住頸部時,曾拚死掙扎企圖扯開行兇者的手,而被自己的指甲刮傷。法醫官又稱,死者兩邊的盆骨位置出現數處瘀傷及擦傷的痕迹,傷勢似是被人用手指公大力按壓造成,懷疑死者被殺前曾遭人意圖性侵犯。

警方在事後向多名與死者相識的異性查問,包括阿威、4名前度男朋友及6至7名男性朋友,最後查問到36歲的章小裔。章小裔石油氣送貨工人,於事發當晚曾到阿芬家中送石油氣,他與警方錄影會面時聲稱,自己因送石油氣而結識死者,但只見過死者兩次,每次送石油氣均無入屋,並堅稱兩人從無身體接觸。

不過其後據石油氣東主供稱,章裔接受調查後顯得不安,並隨即告假沒有再上班,舉家失蹤,重案組到章家搜查,發現一條綠色運動褲的纖維與阿芬T恤上發現的脗合。原來章小裔這幾年來攜同家人潛逃內地,及至1998年因犯事入獄,由內地公安移交本港警方。當時被拘留的章小裔指運動褲屬其妻,他只在買宵夜時穿過,不知為何褲會與死者連上關係。而死者遇害時間,他正在家中偕妻看電視,再次否認與案情有關。警方亦因證據不足,被迫放人。

兇手呼之欲出,卻能逃之夭夭。幸最後天道有公,憑死者生前掙扎時,留下的證據─指甲的皮膚組織,終定其罪。警方為章抽血驗DNA,證實與阿芬指甲縫中殘留的皮膚細胞相同,出錯機會僅三百七十四兆分之一。即使章小裔最後仍否認與案有關,但法庭基於科學鑑證的有力證據,終在2001年裁定章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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