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 星期三

鹿頸三屍案(1998年)

黃德麟(三十歲),曾在警界任職,後來自動申請提早退休。之後,黃德麟與友人合資開設裝修公司。一九九七年金融風暴,黃德麟所開的裝修公司,由於參與樓宇炒賣,損失慘重,導致資金周轉不靈,以至欠下百多萬元債項,裝修公司結束所有業務。由於投資失利,令黃德麟脾氣暴燥,曾多次毆打妻子。 在一九九八年五月,黃德麟兩夫婦曾因家事鬧過上警署,他承認曾經毆打妻子十三次,導致妻子先後離家出走二十二次,最長一次離家達一星期。在案發前,黃德麟已經辦理離婚手續,兩人亦已分居。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日,黃德麟從妻子家中帶走三名女兒,揚言自殺,後來被警方截回勸服;翌日,黃德麟因妻子提出離婚及恐防離婚後難取得三名女兒撫養權,加上生意陷入困境,在雙重打擊下,在華富村華興樓天台企圖跳樓自殺,擾攘六小時後,被消防員趁機救回,夫妻其後和好;九八年八月三十日,黃德麟夫妻在大埔寓所發生口角,妻子後來帶三名女兒回娘家。一九九八月三十一日早上,黃德麟駕駛鄰居劉先牛的車子將兩名女兒(黃緯諾(三歲)、黃緯芝(兩歲))接返大埔家中,至於五歲的長女,留在娘家,沒有跟隨。

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早上十時半,一位在附近跑步的男子在新娘潭路降下坳燒烤場的一個公眾停車場內,發現一部白車私家車,車尾的死氣喉駁有一條膠喉,連接在車廂內,他覺得奇怪,於是走近查看。 他發現汽車的引擎仍然開動,而一條死氣喉接駁的膠喉一直連接到司機位的窗口,膠喉的入口處與車窗的空隙貼上牛皮膠紙,車上其他窗都已關上。他覺得有可疑,於是報警。

警方、消防、救護員接到通知前往調查,警員發現車上四扇車門都被人從內反鎖,於是先消防員將仍噴著廢氣的二十呎長透明膠喉拔走,再由打破汽車的左邊尾窗,伸手入車內打開左前邊車門將兩名女童抱出車外,放在地上,但兩名女童的身上已出現屍班,無法救回。 警員伸手將插在汽車匙膽的車匙扭上,關掉汽車的引擎,至於在司機位的男子,身上已出現屍班。救護員經檢驗後,證實三人已經死亡,無須將三人送院。

法醫檢驗三具屍體後,發現三人並無任何表面傷痕,屍身已發出屍斑及紅色斑點,初步相信三人吸入汽車一氧化碳廢氣中毒,窒息致死,相信已死去一日,至於真正死因,需作進一步驗屍方可決定。法醫經過三個小時剖驗,初步不排除三人吸入一氧化碳致死,死去時間約一日。法醫在他們身上並無發現表面傷痕,而兩名女童生前是否曾被餵食藥物,則有待對死者胃液等樣本進一步化驗。 重案組探員其後撿走三名死者的衣物、胃液、血液、尿液、毛髮等樣本,交由政府化驗所進一步化驗。 案件列作兇殺及自殺案處理。

一個大好家庭,就此陰相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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