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4日 星期二

彩雲邨伴月樓殺子案(1980案)

1980年9月8日晚上10時10分,阿材返回彩雲邨伴月樓寓所。開門入屋後,室內漆黑一片,阿材將燈按亮後,看見妻子阿好呆坐在廳中梳化,一動也不動。然後,阿材進房取衣服換時,看見四歲大兒子家華,蹲在房間一個角落,不停地顫抖,不斷地重複着「哥哥…哥哥…」。於是阿材問阿好:「家勤、家聯兩兄弟,今天乖不乖?」阿好沒好氣地說:「他們很好,不信的話你進房去看看,就知我沒有講大話。」

阿材見阿好說得奇怪,家華的表現又異常,於是前往察看。房內悄悄的一點聲音也沒有,阿材按亮電燈,看見兩兄弟並排躺在床上,身上蓋有一張米色薄被,在被的中央,有一大片血紅色。阿材將那張薄被揭起時,幾乎當場昏了過去,家聯、家勤兩兄弟全身赤裸,身上刀痕纍纍。最恐佈的,是家聯的腹部被剖開,腸臟亦流了出來,家勤的身上雖亦傷痕處處,但沒有傷及內臟。阿材連忙致電報警,警員及救護員接報到場,把家聯、家勤兩兄弟送院。家聯送院後證實不治,家勤經搶救後,終於度過危險時期。

法醫剖驗屍體時,發現家聯已死去超過十小時,即在中午十二時左右遇害,如及早送院的話,還可以挽回性命。家勤受傷時間較家聯遲,約在下午二時左右,兩人相信被同一件利器(可能是菜刀)所傷。重案組接報到場調查,阿好仍呆呆坐在廳中梳化上,對一切不聞不問。探員在現場搜集證據時,發現兇手的「善後工作」做得十分徹底,屋內可以說是一塵不染。而探員在屋內找不到任何凶器,可能事後被兇手帶走或拋棄。

從阿材口中,探員知道在傍晚時份,他曾與阿好通電話,但阿好卻沒有對他說家中發生了事。假如兇手入屋殺人,阿好沒有理由不知道的,加上她的表現異常,探員認為,兇手可能就是阿好。阿好被帶返重案組總部,由重案組女幹探為她錄取口供

阿好說:「他們要害我,連我生育的天職,亦被他們剝奪,當我產下家華後,醫生及阿材騙我結紮了輸卵管,說是為我好,其實他們是合謀害我。自從做了結紮手術後,鄰居就開始鄙視我,有時她們三三兩兩,說得起勁。可是,當看見我走近時,卻又停止說話,我知道她們是在說我,說我以後無仔生。我不能再生仔後,阿材對我的態度也變了,以前他放工就回來與我一起吃晚飯。但現在,他以加班為藉口,一個月難得有幾天在家中吃飯。他以為我不知,他在外邊被狐狸精迷住,又怎能瞞得過我!我想了很久,終於決定與三個兒子一起同歸於盡。」

女幹探此時對阿好進行催眠,助她回憶案發經過︰(以下是阿好以第一身敍述)阿材今早出去,他說工作繁忙,經常要加班,其實大家心知肚明,那會有這麼多班加的。我沒有說甚麼,送阿材出門時,他可能良心發現,對我說,今天不再加班,回來陪我吃飯。我吃過午飯後開始行動,我先把大門鎖好,然後到廚房取了一把菜刀,先叫家聯入房,解決了他,殺人原來並不困難。之後再叫家勤入房,這次就麻煩得多了,我費了很大努力,也不能把家勤劏開。之後,我把家聯及家勤抱上床,脫去他們身上衣服,為怕他們着涼,我為他們蓋上一張薄被。此時,我才發覺家華站在房門口,房門沒關上,大概他已看到我對付家勤的情形,我招手叫家華進來,可是他卻轉身逃,不知躲到那裏去。我最討厭亂糟糟,整個下午,我忙於清洗血跡,把那些血衣及菜刀,用垃圾袋裝好,丟到垃圾站。回家後,阿材打電話回來,不用他說,我也知道他一定說不回來吃晚飯,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又說謊。

女幹探認為,阿好精神有問題,建議把阿好送進精神病院接受治療。1980年9月30日,阿好被落案控告謀殺及嚴重傷人罪名。12月1日,阿好在庭上呼冤枉,法官認為她不宜受審,宣佈將審訊押後。稍後,控方向法庭申請將案押後,因為阿好精神狀況轉壞,不宜受審。法官接納控方申請,宣布將阿好送入精神病院,直至可以進行審訊時才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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