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 星期三

巫師林天明案(1995年)

1995年9月29日,沙田城門河畔公園草叢內發現一具男屍,屍體頸纏電線、頭淋白油,無財物損失。探員在棄屍現場發現公園草地有重物拖行痕跡,死者臀部及鞋跟均沾有雜草及雜草汁液,推斷死者屍體曾在仰臥情況下被拖行至伏屍地點。

重案組探員憑指模查出這具白面屍體是何進有(六十七歲),認識他的人都說他與人無仇無怨,不知為何會遭到毒手。驗屍證實死者因頸部被電線所勒窒息致死,身體無任何足以致命傷痕,毒理化驗未驗出任何足以致命物質,但發現死者遇害前半小時內曾喝下橙汁,橙汁內有足以令人昏睡的安眠藥成份,死者寓所情況正常,無遭人強行入屋跡像,探員在一個月餅盒內發現數本存摺。發現死者的銀行戶口自去年底起有不尋常波動,由去年11月開始,每次都有大筆款項進出,懷疑被人用『種金』手法行騙的,而行騙者必定是死者認為信得過的『熟人』。

經廣泛調查後,探員鎖定一名可疑人物林天明(五十六歲),是馬來西亞華僑,認識他的人都叫他做「馬拉仔」或「巫師」。林天明經常在沙田一帶的屋邨公園出沒,向長者搭訕,自稱懂得『養鬼仔』,可以用『五鬼運財』來『種金』,不少長者都是他的『客戶』。根據房屋署提供資料,林天明患輕度躁狂症精神病,1971年起領取綜援,由社會福利署安排入住公屋。雖然林天明有重大嫌疑,但要將他拘捕還要有更有力證據,警司吩咐探員二十四小時監視林天明,記下與他接觸的人的資料。

一星期後,探員以「防止街頭騙案」為名,向曾與林天明接觸的人逐一查詢,重點在是否有參與「種金」活動。調查結果顯示,三十六名長者表示有參與「種金」,但都表示每月都收到「金果」(利息)。款額是「金種」(投放金額)的一成,種金時間最長超過五年,最短是剛加入。探員後來翻查近年在沙田區發生的長者命案,發現1994年,長者在魚鷹樓一部升降機內被殺案有關,而警員在證物中發現一本電話簿,電話簿內,寫有林天明的電話。探員認為林天明可能與何進有及沈炳祥之死有關,向法庭申請搜查令。

1995年11月21日,新界南重案組第二隊到林天明家中搜查。林天明的寓所被布置如神壇,一入門口就看到一個巨大神壇,上面放了大大小小數十個不同神像,並貼上符篆。最令探員關注的,是三個放在神壇上的小玻璃瓶瓶內有類似生油的液體,浸着人形物體,是用來養「鬼仔」的玻璃瓶。林天明看見探員拿起玻璃瓶觀看時,突發狂撲前阻止,數名探員見狀企圖將他制服,卻料不到個子小小的林天明,竟然力大無窮,在室內不停跳躍及打觔斗,最終合四人之力才將他壓在地上扣上手銬。為防林天明搗亂蒐證工作,探員將他帶出屋外看管,他仍不時大叫:「你們不要碰我的三名兒子!他們會取你命的!」在林天明一本電話簿內,密麻麻寫滿電話號碼,其中包括沈炳祥及何進有。

蒐證告一段落後,林天明被帶返大埔警署新界南重案組錄取口供。探員向林天明展示沈炳祥及何進有的照片,林天明承認認識沈炳祥及何進有,他們都是『種金』客戶,兩人被殺都與他有關。林天明隨即說出,他與何進有在沙田沙角邨一個公園內認識,對他說我懂得「種金」。去年11月,老何給我一萬元「種金」。一個月後,我給他一萬一千元,老何收到錢後很開心,翌日給我三萬元『種金』。到今年3月29日,何進有給我二十五萬元,希望半年後可得回五十萬元。在這半年內,我多次施法要他歸天,但都不成功。到9月29日,半年限期已到,我約何進有到沙田城門河畔公園見面,說連本帶利給他五十萬元。我用報紙包了一本電話簿,用電線捆好,偽裝是五十萬元現金,又帶了一瓶白色漆油及一瓶落了安眠藥的橙汁。騙何進有說喝了這瓶「蟠桃汁」才算「種金」成功,否則現鈔都會變成廢紙。何進有看了看我手上拿着的包裹,急不及待喝完那瓶橙汁後不省人事,我用電線將他勒死,然後拖到草叢。之後,我用白色漆油淋在他的面上,我將用報紙包裹的電話簿,曾載白色漆油的玻璃瓶、電線都拋入城門河。被殺害的「種金」者,給我的鈔票都簽上名字,我每月都帶數萬元簽了名的鈔票到澳門存入銀行,藉銀行將這些簽了名的鈔票分散開去,以免引起懷疑。

其後探員再問林天明:「殺害沈炳祥的情況又如何呢?」但林天明否認殺害沈炳祥,他說殺害沈炳祥是他用玻璃瓶盛載的三個「鬼仔」。探員聽了林天明這番話後目瞪口呆,難怪當查案探員在林天明家中拿起那些玻璃瓶時,他那麼緊張地阻止。

1995年11月22日凌晨三時,警長莊國華為林天明搜身時,搜出一個手掌般大木盒,內有兩個漆黑的「公仔」(經鑑證後為人類頭骨所做)又搜出一萬元三千元現金。林天明伸手要搶回那個木盒:「那是我的靈魂,沒有他們我活不下去。」探員避開林天明的搶奪,林天明突然發狂般在室內奔跑,翻了多個觔斗,不時擺出「齊天大聖」姿勢,面色多次由紅轉白,最後返回座位,不斷。喘氣及流汗,手按胸口伏在桌上,全身劇烈顫動了一段時間後靜止不動。探員高聲叫林天明,但他沒有返應,之後用手推他,但他仍如爛泥般不動,用手拍打他的面部亦無反應。警方於是致電叫救護車到現場協助,救護員到場將林天明送到醫院搶救,醫生證實林天明在送院前已經死亡。

而最終此案因凶手林天明暴斃而終結,但有後話。有兩位負責調查此案的探員,在凶手口供紙上冒簽,因而被起訴妨礙司法公正,判以入獄一年半,後來上訴得直,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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