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記燒臘店店主是33歲的羅福成,忠厚老實廚藝精湛,再加上店裡分別負責的女東主鐘彩娟和錢燕荷脾氣很好,禮貌待人,經常給附近的酒樓、街市、魚檔送外賣,所以大家都很喜歡。開始時候,羅福成和原配妻子鐘彩娟在大埔墟臨時街市開了間店,因為生意很好於是又在寶湖花園街市開了件分店,並且找來人靚又會做生意的錢燕荷管理,生意被管理的井井有條。
由於錢燕荷也是個燒臘高手,建議味記採用新鮮的脢頭豬肉,這樣口感更好,燒豬也用新鮮豬整,每日只燒三隻,傍晚就能賣完。這樣持續了一段時間,店裡掙了不少錢。羅福成為人老實就是有點鹹濕,生意做久了自然日久生情,於是和人靚的錢燕荷有了關係,後來竟然還有了一個兒子,錢燕荷負責寶湖花園街市的店舖,就住在寶湖花園B座16樓B5單位,這樣一邊一個倒也保持的平衡,羅福成坐享齊人之福,幾年來妻子都不知道有二房,大家其樂融融。
1993年4月某一天,鐘彩娟的大埔墟臨時街市店裡的爐具有了問題,需要修理,於是就到寶湖花園店裡去,準備借點工具和零件。但錢燕荷拒絕借出爐絲給鍾彩娟,還向鍾彩娟爆出和羅福的關係。因此兩個人從此不和,埋下了兇案的導火線。
1993年7月5日,連續好幾天了,羅福成沒有回家,鐘彩娟估計他去了錢燕荷家裡,打電話也不接聽,店裡的事情也不管,決定等店鋪關門後去錢燕荷家裡尋人。當晚燒臘店打烊後,鐘彩娟來到錢燕荷居住的寶湖花園B座16樓B5單位,敲開了屋門。錢燕荷開門,鐘彩娟衝進了單位內,尋找了一番,沒有發現羅福成,兩人開始糾纏起來,在廝打過程中,錢燕荷被鐘彩娟抓住頭髮以及擦傷了臉部,憤怒之下錢燕荷拿起水果刀扎到鐘彩娟腹部及胸口,鐘彩娟高呼救命,錢燕荷怒從膽邊生,把鐘彩娟推到浴室,連續多刀刺中鐘彩娟要害,並摀住她的嘴不讓其呼救,最後鐘彩娟失血過多,隨後死亡。
鐘彩娟死亡後,錢燕荷獨自在家思考良久,怕人發現,但是想到除了老大自己再不用做二奶,於是一不做二不休,決定把屍體分屍處理了。因在家中缺乏合適的分解工具,於是錢燕荷換衣後,迅速到店裡把切骨頭的剔刀、大刀和分骨用的鋸子以及掛叉燒的鉤子等工作器械帶回家中,在家中把屍體分解開來。根據錢燕荷口供,當晚拿回工具後,在浴室開始工作,從肩部切開第一刀的時候,大量有溫度的血液噴濺到自己臉上,然後鋸手、鋸腿和切開腹部取出內臟,血液濺滿整個浴室,浴缸裡堆滿了四肢和碎肉,內臟被用鉤子掛在牆上。當她鋸到大腿根部時,隨著肌肉的顫抖,平躺的鐘彩娟屍體突然坐起來,眼睛睜開,非常猙獰。但她等了一會,發現屍體沒有反應,只是坐了起來,這讓錢燕荷反而更加生氣,把屍體翻身放在地板上,按住屍體頸部,用鋸子鋸開脊椎,把腦袋分離開來。
碎屍後,錢燕荷用四個黑色垃圾袋把已經沖洗乾淨的四肢和腦袋等裝了進去,並在天亮前分批運到了寶湖花園下面街市上的燒臘店。在燒臘店裡,除了腦袋,基本就已經分不出是人肉還是新鮮豬肉了,由於剛才屍體嚇住了錢燕荷,她心生惡意,把整個腦袋直接放進了在爐子上熬了一夜的滿是滷肉的大鐵桶內。之後,錢燕荷把專門用來熬製脆皮乳豬和燒鵝的熱油燒滾後,分別淋在殘肢上,淋完用鉤子吊起部分並放在烤燒鵝的爐子中烘製;把腦袋從滷肉桶內拿出丟進熱油桶。油炸完屍體後,錢燕荷把部分沒燙熟的殘肢放進黑色塑膠袋隨後丟棄到金山郊野公園無人水塘邊,部分已經熟透的碾碎和內臟分別扔在垃圾桶內,部分混進叉燒類食品中,開始準備第二天的燒臘食品。
1993年7月8日,有對年輕人在大埔道金山郊野公園遊玩,走到岸邊時撿到黑色垃圾袋,感覺很奇怪,於是好奇心就打開看,看完就被嚇住了,金黃的肉塊,像是油煎過的人的殘肢-一條大腿和小腿和手,不過膝蓋都沒有,於是立刻報警。
警方趕來封鎖現場進行調查取證,經過化驗分析,垃圾袋內為人體殘肢,包括部分大腿、小腿、部分手臂和內臟,但是大部分都被高溫液體澆淋過,類似油煎性質,死者為女性,死亡時間可能在3-4天,年齡在二十五歲至三十五歲之間。於是警方調查附近有無看見可疑拋屍人以及調查近期女性失蹤人口。最後發現有人報失,最後身份確定為「味記燒臘店」失蹤女東主鐘彩娟,中國籍女子年齡33歲,已婚,失蹤三日。
警方在查到具體失踪人口後,迅速調查相關人員,鎖定嫌疑人錢燕荷,7月10日,警方搜查錢燕荷的寶湖花園街市味記燒臘店和寶湖花園寓所,找到大量證據以及殘骸,正式以謀殺罪抓捕錢燕荷。警員在錢燕荷家B5單位內,找到大量證據證明兇案現場,鑑證化驗後表明為鍾彩娟血跡和死亡時間等符合錢燕荷口供。另外,在燒臘店廚房,在滷肉桶內撈出了幾個腳趾頭,一看就不是動物的,因為還有彩色的指甲油。在垃圾桶內還發現未處理完的血衣。一位警察打開熬脆皮乳豬的熱油桶,看見了一個還連著長發的骷髏頭用空空的眼眸看著他,漂浮在油層表面,其他肌肉組織都已經煮化了。警察強忍反胃和恐懼用鉤子把頭顱取出,還找到一個沒煮爛的耳朵後來,法醫拼湊屍體,也已經不完整了,到底有沒有屍體碎塊混入叉燒裡被人誤食,也無從考證了。
最後,法院根據物證和口供判決兇手錢燕荷誤殺罪名成立,監禁六年,即日執行。
這樣的惡行,才判6年?監內表現良好,3年放出?人命只值3年刑?這社會不多殺幾個行嗎?難以想像!把這法官殺了,炸了;賣了,也就3年吧!不是我壞,是無天理!
回覆刪除人地間野唔係叫味記,你check真d啦~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