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4日 星期一

康怡花園烹夫案(1988年)

1988年2月22日,鰂魚涌康怡花園一單位,58歲姓馬婦人懷疑57歲姓傅的丈夫金屋藏嬌,加上早前出售新界一單位要求攤分20萬元被拒,猜疑丈夫將收益全數給予情婦,遂策劃勒索丈夫。

馬婦找來弟弟幫手,於案發前一日,其弟與另外兩名男子到康怡花園佯裝入屋打劫,先將傅手腳綁起,再要求他交出20萬元,不過傅堅拒,3人惟有離開。但在個多小時後,馬婦突然召回他們,着他們將傅的四肢綁在碌架床上的4條支架上。

翌日,馬婦將煲好的粥送給丈夫吃時,發現他其中一隻手已自行鬆綁,她害怕丈夫會打她,先下手為強,隨手用煲粥的煲發難扑向丈夫,由於馬婦身材瘦削矮小,不消一會已被丈夫反客為主將煲搶過來還擊,馬婦在廳中找來鐵錘向丈夫狂擊,直至他倒於地上一動也不動死去才停手。

她冷靜地先將屍體包紮好放在其中一個房間,故屍體未有被外人發現。翌日,她再將屍體搬出用手鋸肢解丈夫,之後再將被斬件的屍身放進一個用作蒸糕點的大鋼煲內煮熟,再用多個個垃圾膠袋分批將熟肉骨頭裝好,當作垃圾棄置於梯間的垃圾桶或屋苑附近的垃圾站。

傅於農曆新年假期過後一直沒有上班,引起一同在染料店工作的堂叔生疑,於是向馬婦追問,她竟直認已將丈夫斬死。堂叔與她的長女商議,長女才醒起母親在父親失蹤後曾將殺夫一事告知,不過當時不以為意,兩人商量後決定報警。

因案件發生個多月後才被揭發,死者肢體早已被清潔工人清理,難以尋回。兇案發生後,加上馬婦曾多次清洗兇案現場,鑑證科人員未能在單位內發現將其入罪的有力證據。不過由於被捕時她曾向警方和盤托出殺夫、烹屍及棄屍細節,加上她自認殺夫,最終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判入精神病院接受無限期治療,成為本港首宗成功入罪的無屍命案。

其實馬婦自長女出生後,精神便開始出現問題。就在案發一個月前,她更親手寫下信件,表示與丈夫關係惡劣,丈夫與情婦會謀殺她,若她突然死去,定必丈夫所為,要求「正義的人士」為她伸冤,追討丈夫的死罪。精神科醫生亦確定馬患上「被害妄想症」。直至1995年,醫生認為她的精神狀況已康復獲釋,結束7年多的牢獄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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