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零年五月十七日環球日報記者接到一個怪異來電,對方聲稱在龍虎山一個樹林入面,有兩具屍體。當記者想繼續追問下去時,對方已經收線。於是記者向探訪主任回報此事,探訪主任致電向警方查詢,警方說沒有收類似報告,但以防萬一,亦會派警員前往查看。
同日晚上七時半,警員到案發現場搜索,發現到一男一女兩具屍體,並排在一起。現場立刻被封鎖,這一對男女,年約二十歲,男的穿淺灰色襯衣,寶藍色西褲。女的穿花布迷你裙上衣物均被撕破,露出胸部及下體。男女死者口中,均塞有尼龍布,探員小心將布條從死者口中取出。那些尼龍布初步推斷是女死者所的內褲,被人脫下撕作兩半,分別塞在兩人口內。這個推斷是因死者沒有穿內褲,而在近沒有發死者的內褲。
最令探員感到嘔心的,是女死者下體被人用一根兩吋直徑的樹枝插入,鮮血流出染紅了兩腿之間的地方。男女死者雙手均被人從後反綁,男死者身上所穿的衣物並無破損,死者身上的財物亦未失去。法醫官到場檢驗屍體時發現,男死者胸部有嚴重傷痕,三條肋斤斷,向內插穿肺部。此外,男死者頭部被毆擊,頸部有被勒過痕跡。湯明推測兩名死者約死去二十四小時。女死者的陰道雖然有被衝刺痕跡,但沒有精液遺下,相信傷痕是由樹枝造成。
警員根據現場資料進行分析,首先推翻自殺的假設,因為兩名死者的雙手均被電線反綁。雖然兩名死者身上的財物沒有失去,但亦可能是兇害命之後,來不及取去,所以黃定邦沒有排除劫殺的可能性。另一條重要線索,是女死者沒有被姦,可是下體卻被人用樹枝狂插,顯見兇徒可能是一個性變態者。場進行地氈式搜查後,並無任何發現,兩具屍體稍後舁送殮房,作進一步剖驗及等候認屍。那根樹枝經化驗後,並未發現有指模,但樹皮上有油墨及紙張纖維,相信兇徒是用樹紙包樹枝下手的。
探員詳細翻查最近數日失蹤人口資料時,發一個姓陸子及一名姓梁女子的資料與死者吻合,於是通知兩人的家人到殮房認屍,終於証實死者身分。男死者陸筠秀,二十二歲。女死者梁漪清,又名梁寶文,二十二歲。兩人在四年前認識,由普通朋友進展成情侶。一樣情侶被殺,會否牽涉偢色糾紛呢?不過,男女雙方家長均表示,兩名死者愛情專一,相信沒有第三者介入的可能性。雖然雙方家長這樣說,但男女間感情錯綜複雜,不是局外人所能理解。況且,報館接到的電話明顯是要警方去找屍體,那人的動機十分可疑。所以,警員仍不厭其煩地向兩名死者的朋友及同學查詢。
幸而,從兩名死者同學口中,於數年前,每天都有一名男子在他們就讀的學校對面馬路,看着女死者放學,風雨不改,但卻沒有任何行動。她們稱那人是「怪人」,這種情況一直持續了好幾個月,之後,那人就再沒有出現了。她說,那人年約三十歲,粗眉,大眼,牙齒參差不齊,說話有些口吃。
警員根據那名女子所述,立出製出拼圖。那張拼國立刻分發予各區警署,協助找尋那名「怪人」的下落。另外,警方亦跟據一點點証據,作出以下分析:
- 1.男死者的艮肋骨,是遭人徒手打斷的,亦即意味對方孔武有力,或是受過武術訓練。
- 2.男死者在死前曾拚命掙扎,因為將他雙手反綁的電線,已深深陷入肌肉之中。
- 3.男死者是被勒死的。
- 4.女死者並沒有被強姦,但下體卻插有一根粗樹枝,根據傷痕,榼枝是死者死後才被插入的,而且有人更用樹枝模擬性交動作。
- 5.女死者亦是被勒死的,但時間鍜較男死者遲一至兩小時。
- 6.女死者的左乳房有一排參差不齊的牙印。
警員翻查檔案,在同年四月二十五日,晚上九時左右,一對情侶途經案發現場附近時,曾遭一名年約三十五歲男子襲擊。那人揮拳把男的打暈,再將女的拖埋山邊非禮,女子反抗時亦被毆傷。當時那人對可以把女方強姦,但鍜沒有這樣做。警員立刻找來那兩名當事人,據該對男女說,名男子的牙齒參差不齊,孔武有力,說話時有點口吃。警員在翻查這宗非禮案時,在那名女子遇襲時所穿的白裙上,發數滴並非男方或女方所有的血液,相信是那名男子留下的。至此,警員已有兩項能指証兇徒的証據:女死者左乳房的牙齒印,非禮案女事主裙上的血液。
除此之外,尚有三名証人,即龍虎山雙屍案女死者的同學及非禮案中一對男女。警員追查一名牙齒參差、孔武有力的男子。該名男子可能在龍虎山附近居住,而且可能是一名性無能者。探員在翻閱檔案時,發在四年前有一名男子因失戀而自宮。檔案附有該名男子的照片,與警方的拼圖有八成相似,牙齒亦參差不齊,身材健碩。檔案內註明那名男子叫陳耀華,又名陳耀,三十一歲,四年前在一間紗廠當工人,曾努力追求一名同廠女工,對方本已答允下嫁,陳某亦印備請帖。豈料,女方容然悔約,而且遠走美國,與當地一名華僑結婚,陳某受此打擊,加上不堪別人的嘲笑,終日借酒消愁。一日,他喝得醉醺醺返家,在樓梯摔了一交,撞傷後腦,自此即痴痴呆呆,以致自傷下體自殺。
倫之,他的神時好時發,每當看見男女有親密行為,即狂性大發,那時他力大無窮,合數人之力才可制服。其後,在家人安排下,到西環桃李台附近當清潔工人,由於上址人蹤罕至,一直都相安無事。但警員認為陳耀華有可疑,於是率隊把他拘捕。
探員在屋內找到多根與插在死者下體相同的樹枝,檢驗後証實是在同一株樹鋸下的,而他的血液,亦與非禮案女事主裙上的血跡相同,牙印亦與死者左乳房上的印相符。陳耀華被控雙重謀殺,法官審閱精神病院報告後,判他入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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