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3日 星期日

黃大仙陳慧敏案(1980年)

1980年2月20日,農曆年初五,陳慧敏向家人聲稱約了同學去買運動鞋,可是出門後幾小時陳母接到她同學的電話說陳慧敏沒有赴約。翌晨,陳家的人四出在附近尋找陳慧敏,並到黃大仙警署報案。報案後,陳慧敏的父親仍未心安,於是他在其他地方尋找。上午十時,陳父經過大磡窩村一條位置偏僻的行人隧道行去那條行人隧道,見到隧道內有一個藍白相間的帆布袋,大得足以裝下一個人,他解開綁着帆布袋口的繩雙手把袋口張開,向下一拉尋找多時的女兒,從布袋內伸出頭來,陳父跌坐地上,撕心裂肺地嚎哭,過了一段時間,他才懷着悲痛心情報警。

大批警員到場調查,這案隨即交由警察總部兇殺組接手處理。法醫到場檢驗屍體,發現屍身上有百多處半圓形傷口,相信是由直徑一吋的水喉通造成。法醫說:「從傷口判斷,相信兇徒用手握着水喉通的一端大力向死者身上插去。傷口無遺留布料纖維,相信死者當時是赤裸的。用來捆綁死者四肢的鐵線深嵌入死者肌肉,有理由相信,半圓形傷口,是生前造成。另一證明傷痕生前造成的證據是那些傷口呈不規則半圓形,可見死者被水喉通插中時,曾扭動身體。不過,這些並非死者致命傷,致命傷在死者頭部,死者頭部相信被水喉通重擊多次,顱頂骨碎裂致死。有一點值得留意,死者的處女膜完好。而死者的死亡時間大約在今日凌晨三時至五時之間。從死者身上屍斑分布,這裏非第一現場,死者身上有百多個生前造成的傷口,第一現場必定遺下大量血跡。」

不久,探員在隧道內發現另一具屍體,那具屍體用一個黑色膠袋袋着,是一頭約六斤重的黑狗屍體,那隻狗似乎死去只有幾小時,致命傷是頭部被鈍物重擊,這頭黑狗被棄屍在隧道內。探員有不少猜測,按常理,打死一隻狗,棄在街上便可以,無必要用膠袋袋着,棄在行人隧道內,這頭狗會不會是被在隧道棲身的流浪漢殺了,打算今晚補補身呢?由於案發現場為一條偏僻的行人隧道,因此常有流浪漢留宿。當探員去尋找這些流浪漢時,才知他們在過年前已遷到別處,沒有再回來。如果這頭狗與流浪漢無關,會否兇手棄屍時途經這裏,被那隻狗纏着,一不做二不休,將狗殺掉呢?探員認為,隧道未必是兇手棄屍目的地,可能被這頭狗干擾了原定計劃。若然如此,兇案第一現場應在這條隧道附近。

探員召來一批警員,在附近一帶做問卷調查,主要問題有四個:
  • 1.2月20日,下午一時,是否有人見過死者?當時她是單獨一人還是與其他人一起?
  • 2.2月20日晚至2月21日早上,是否見到有人攜帶一個藍白間條帆布袋在大磡村或大磡窩村出現?
  • 3.有否見過死者的衣物,包括:黃色帶格仔恤衫、啡色牛仔褲、日本人字拖鞋、一條金頸鏈、一對金耳環、一隻鑲有紅心的金戒指
  • 4.是否有一隻黑色狗失了蹤?
前三個問題,警員都問不出結果,第四個問題,卻有了確定答案。一名十五歲少女「認屍」後對探員說:「小黑是我們所養的,平日替我們看門口,不會走到別處去。」小黑在大磡窩村走失,探員推測小黑曾「跟蹤」兇手,因而遇害。

大磡村及大磡窩村可能是第一現場,大批警員逐戶搜查,可惜一無所獲。陳慧敏遭虐殺棄屍,轟動全港,警方特別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死者生前曾受殘酷對待,專案小組相信死者與兇手認識,兇手「逼供」手法毒辣,就算硬漢也難抵受,如果死者知道兇手追問的事,一定會說出來。很明顯,死者並不知情,兇手以為她守口如瓶,才用「嚴刑逼供」,最後將她殺害。死者年僅十五歲,是一名學生,究竟她知道甚麼秘密,遭人虐殺呢?

專案小組深入調查死者背景,以及死者在案發前的異常舉動,綜合得出以下資料︰陳慧敏,十五歲,父親為是一名電鍍工人,與妻子及五名子女,在大磡窩村華園路十三號E二樓居住。陳慧敏是家中長女,在九龍聖瑪加利女書院讀中三,性格文靜,學業成績一向不錯。她讀的是女書院,一直沒有要好的異性朋友,平日與校內女同學交往,與一名姓馮女同學最要好,經常出雙入對。大約三個月前,陳慧敏對家人表示,參加了學校舞蹈組,經常要在課餘綵排,每星期有三日要在晚上外出。參加舞蹈組後,陳慧敏整個人都變了,她開始打扮,穿靚衫、戴首飾,花錢也較以前多。陳慧敏的母親問她錢從何來?她說有人邀請舞蹈組表演,演出是有酬金的,對於這個答案,陳慧敏的母親沒有懷疑

探員調查所得,陳慧敏舞蹈團沒有被邀演出,換言之,陳慧敏作了一個藉口,解釋金錢來源。那些錢若不是演出酬金,那麼,錢從何來?這些不明來歷的錢,是否與陳慧敏的死有關?探員其後查到,陳慧敏有一個男朋友。陳慧敏的母親對探員說:「有一次,我從外回家,看見阿敏與一名男子並肩而行,態度親密,待她回家後,我向她查問。」,「阿敏說那人是她在舞蹈班的舞伴,由於經常合作,所以相熟,她強調,那人已有一個要好的女朋友。」。「後來,我發現那人經常在我家樓下等阿敏,我懷疑那人是專騙少女的姑爺仔,叫阿敏介紹給我認識,但她拒絕。」,「那人之後就沒有來等阿敏,也沒有送她回家,不過,我知道他們仍有來往。」

探員查到,陳慧敏參加的舞蹈團,沒有男成員,換言之,陳慧敏又再說謊。陳慧敏是否因為結識了男朋友,恐怕家人反對,而一再說謊?探員懷疑那人可能是姑爺仔,亦懷疑與黑社會有關。雖然專案小組推測了多種可能性,但都無法理解犯案動機。不過,他們都認為陳慧敏所說的「舞伴」嫌疑最大。

另外,陳母亦向警方指出,在死者失蹤當日凌晨,曾接到一個神秘電話,對方是一名男子,自稱姓鄧,他說:「我是陳慧敏的朋友,請問她回來了沒有?」陳母答:「阿敏還沒有回來。」那人說:「唉!她真的沒有回來,我早知會這樣的了,不過,如果她回來的話,請你一定要告訴她,我有重要的事和她說,叫她千萬要打電話給我。」那人向陳母說了一個電話號碼後,收了線。

2月22日,農曆年初七,警方為喚起市民記憶,警方找來外形與陳慧敏差不多的女警,着上陳慧敏失蹤當日所穿服飾,從鑽石山華園路十三號E,陳家門口開始,沿龍翔道西行,經蒲崗村道,轉鳳德道到達家家歡快餐店門口,停留約十分鐘,然後再返回華園路陳慧敏家中。當這名女警在街上行走時,陪伴她的探員用擴音器向途人呼籲,如果曾在2月20日,見過這名少女的話,請與警方聯絡。稍後,警方熱線收到不少市民提供資料,其中較特別的是一個由公眾電話亭打來的匿名電話,那人說:「找到姓鄧的,就可以破案了。」警方其後找到打電話到陳家的姓鄧男子,調查後證實與案無關。

後來,警方懸紅一萬元,追緝兇手。1980年5月23日,警方將懸紅由一萬元提高至三萬五千元,但仍找不到破案線索。1984年,警方在電視再度呼籲市民提供消息,但無進一步收穫。此案發生後四個月,在牛池灣垃圾站發生一宗與本案犯案相似的命案,警方懷疑兩宗命案是同一名兇手所做的,但該案與本案一樣,至今仍未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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