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8月15日,一名34歲姓劉的女子,被發現陳屍旺角洗衣街139號13樓,時鐘酒店「長城別墅」一間客房的床上。女子不但全身赤裸,五官、乳房、性器官均被人兇殘割去,身上有多處傷痕。
據當時警方調查,劉女與一名報稱姓梁、身穿紅衣的同行男子到別墅幽會,死者當時塗上紅色指甲油。8月14日凌晨1時,兩人交下16元房租後進房,進房時仍面露笑容,他們一直在房內未有外出。直至早上7時,男子身穿原來衣服先行離去,但手中卻多挽着兩個膠袋,手袖內似裝有物品,但當時管房不以為意。臨離開前,男子特別吩咐別墅內管房的婆婆,要在11時才叫醒房內的女子。據當時婆婆稱:「男子走嘅時候仲好冷靜,面露笑容。」該男子步出別墅後又折返房間將房門關上,再施施然離開。據管房表示,一年來該對男女經常到上址闢室尋歡,狀甚恩愛從未見爭吵,想不到當時女子原來已被該男子殺害。
到了當日下午1時,管房依男子吩咐拍門叫醒女子,但一直無人應門,管房於是用後備匙開門,打開門之際未覺房內有任何異常,地上亦無血漬。只見床上劉女用毛毯蓋過頭,露出雙腳。管房將毯拉下時,赫見女子已死去,面部朝天卻血肉模糊。雙耳耳珠、鼻、咀唇均被人割去,睫毛及眉毛亦被剃光,管房失神大叫,隨即報警。
警方隨即封鎖現場調查,發現劉女不但五官被毀,胸及腹部亦有被利器割傷痕跡。更泯滅人性的是,劉女兩個乳頭被割去,下體陰毛被剃光及割花,裸屍床上。然而,警方事後不但無法在房內尋回死者被切割的部分,連死者的衣服亦消失於兇案現場,相信已被人帶走毀滅。由於死者面目模糊,警方難以迅速找出死者身份,令緝兇工作變得困難重重,只能透過拼圖,將管房描繪的行兇者容亂畫出,再作通緝。
就在揭發劉女被殺當日,一名神秘女子致電報館,聲稱一名姓楊男子與警方通緝男子容貌相同,並指出其行蹤。警方大為緊張,四出尋訪,終在女子遇害的洗衣街拘捕該男子。滿以為被害女子能尋冤得雪。但當警方帶他認人時,卻發現他並非兇手,因此將其釋放,令調查工作再陷膠着。
8月17日,劉女死去3日後仍無人認屍,孤伶伶地留在紅磡殮房。警方重組出死者素描繪像,希望能尋得死者的家屬進行調查。案發數日,調查全無進展,連死者是誰、殘肢在何均沒有線索,正當調查的人員擔心「唔通要任由死者身世不明不白」之際,就在8月20日凌晨,旺角警署突然收到神秘來電舉報,指死者被切下的身體部分,被放於長城別墅內一間客房的冷氣槽內,為防其發臭,故通知警知取回。
警方接報後隨即漏夜趕赴別墅,按神秘來電的指示,撬開兇案房間大床對上冷氣機一個風口。果然發現有兩包用雙重透明膠袋裝着的物品,袋口用繩紮緊。打開後發現一袋是兩個女人乳房,另袋是兩粒耳珠、一個鼻、兩塊咀唇及一邊陰唇,但死者所穿衣服及兇器仍然未有發現。
警方重組容貌後,終證實死者為劉女。就在同一日,死者的親人一連5日未見死者返家,因此到荃灣警署報案,探員找出劉女的繪圖讓親人辨認,發現果真相似,親人被帶到殮房認屍,終憑死者手上的一只戒指及一執頭髮,確認死者便是劉女。
據警方了解,死者在美容理髮院工作,為人溫柔、平易近人,外出時必定化濃妝,打扮新潮,但對外則佯稱自己是穿珠工人,並習慣於午前外出、午夜後才返家。她曾向鄰居表示,其丈夫是經常離港工作的海員,但鄰居從未見過其丈夫,最終證實她原來與前夫離婚7年,前夫更已再婚。劉女死後留下了同住的60歲母親,與及當時僅17歲的長女及7歲的幼女,她們同住在荃灣一間細房,母親與兩女兒睡在房內雙層鐵床,她回家後僅睡帆布床,身世坎坷可憐。
由於死者長女曾見過疑兇,因此警方憑此惟一線索追兇,8月20日警方突擊搜查疑兇住宅,在其床下底搜出一把利刀及女裝衣物。有份偵查此案的香港藝人及前警司陳欣健早年曾在電台節目中直指此案件十分離奇,他憶述曾帶隊搜查兇手的住所,當時兇手居所陳設簡陋,簡陋到令人覺得沒有地方能藏起甚麼,就在搜查無果準備收隊之際,他突然感應到一股來自床下底的強烈不安感,心感有異,查看下發現床下底有一破舊木箱,他命人打開,果然發現箱內有兇器及女裝衣物。
兇器雖然找到,但兇手卻因警方公布了死者身份,令兇手可以及早逃走。據警方調查所得,死者劉女於被殺前年多認識38歲的疑兇梁兆平,梁男在命案後一日如常上班,直到電視新聞報告劉女身份被證實,梁男向兄長表示外出看電影後便未有返家,警方上門緝兇時,他已逃之夭夭。不過,就在女死者頭七之日,一名男子突然在深水埗基隆街一條後巷失控左搖右擺,自言自語,口角及鼻子均受創噴血,又當眾向女警撒尿,警察最初以為是普通服食藥物昏迷或醉酒案,但後來竟發現他就是殺死劉女的真兇!
梁兆平在後巷被發現時,一直喃喃自語,神智不清地提及長城別墅案中死者的容貌,又周圍問人有否見過一名年約30歲的尖面女子,未知是否因死者出殯大受刺激,或是被怨靈纏身,他卻因此如自首般被巡警發現,最終被揭與兇案有關已被捕。
梁兆平報稱任職建築工人,綽號黑仔,是死者在美容院工作的常客,找劉女按摩及陪坐。兩人關係親密,經常到別墅開房,梁亦對死者一片癡情,更常帶死者返家與兄長見面,且已論及婚嫁。不過由於劉女表示欠人債項無法清還,故未能結婚,梁信以為真,花光積蓄代還萬元債項,但最終死者卻失去蹤影。直至案發前梁才尋獲劉女,並相約到別墅洽談婚事,豈料劉女暗示欲悔婚,並承認有新男友,梁因愛成恨,動了殺機。1975年4月5日,長城別墅凌遲案在高等法院審結,7名男陪審團經2個半小時退庭商議後,以5比2裁定謀殺罪名不成,但誤殺罪名成立,時任主審法官楊鐵樑判定被告入獄十年。
雖然長城別墅在事後已易手換名,但同一幢大廈卻兇殺案連連。1980年8月,該大廈發生一宗裸屍案,一名李姓的女死者被勒死,兇手一直在逃。2005年4月,同一大廈的「百花賓館」發生謀殺案,一名50歲姓張女子被發現倒斃在一房間內,手腳被膠索反綁,口鼻均封有膠布。警方透過現場搜證,迅速鎖定疑犯,其中1名疑犯從內地經羅湖口岸返港時,同樣向警方自首而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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