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月,土瓜灣益豐大廈因為天台的鹹水箱淤塞,導致整座大廈都沒有鹹水沖廁。因此住客合資請來通渠師傅,到水箱看看發生甚麼事。兩名通渠師傅帶齊工具到水箱查看,發現水箱滿滿注了水,認為是去水喉管淤塞以致水無法流出,用泵將水抽乾查看。其中一名師傅攀下水箱清理積存在水箱底的淤泥時,竟然摸到一個骷髏頭,把他嚇了一跳,與同伴商量後,決定報警。
重案組探員接報到場,將水箱內的骨頭逐件撿出,送到法醫科,由法醫檢驗。法醫推測死者於四、五年前死亡根據部份骨頭有利器切割的齊整刀口,推測死者遭人殺害及支解,重案組探員根據法醫報告,將案列為兇殺案處理。為搜集更多資料,探員為住客問卷調查,主要針對四、五年前有哪些住客遷出,在上址居住的住客流動性不大,四、五年前,只有吳旭泰及梁玉芳搬走,重案組探員從住客口中,獲知兩人已編配公屋,要求房屋署協助,查出兩人在油塘邨居住。
1985年1月21日,探員採取行動,在油塘邨將吳旭泰拘捕,把他帶回警署協助調查。吳旭泰被捕時沒有反抗,在警署內亦十分合作,說出案發經過,同時證實死者是鄧英傑。鄧英傑,三十三歲,屬於游手好閒,無所事事之輩,他恃惡橫行,主要是因為他是黑社會「勝和」的「雙花紅棍」。鄧英傑有性功能障礙,由自卑而演變成「暴露狂」,經常在女住客面前,露出不應該示人的器官,他亦是一名「偷窺狂」,已到了神憎鬼厭地步,礙於他有黑社會背景,同屋都敢怒不敢言。
梁玉芳年輕貌美,男友吳旭泰又早出晚歸,終日無所事事的鄧英傑,經常趁吳旭泰外出時,調戲梁玉芳。梁玉芳是弱質女子,鄧英傑是孔武有力的黑社會雙花紅棍,梁玉芳只得啞忍,等待男友回來,才向他訴苦。吳旭泰與梁玉芳步步忍讓,鄧英傑得寸進尺,更色膽包天,由口頭上討便宜,到毛手毛腳,更企圖有進一步行動。鄧英傑幻想,梁玉芳可「治好」他的性功能障礙,四月初某一天,梁玉芳在廚房弄膳時,鄧英傑突然從後偷襲,對她上下甚手,梁玉芳羞憤交集,一手將鄧英傑推開,將自己關在房內。當晚,吳旭泰回來,梁玉芳對他哭訴受辱經過,希望男友為她出頭。吳旭泰以鄧英傑愈來愈放肆,遲早會出事,為免女友擔驚受怕,他決定向鄧英傑興師問罪。
1980年4月5日,當天是清明節,吳旭泰不用上班,一心一意留在家中,經過一番內心掙扎,終於鼓起勇氣,敲鄧英傑的房門,警告他不要再騷擾女友,否則對你不客氣!。之後鄧英傑向吳旭泰說了一連串很難聽的說話,吳旭泰忍無可忍,初則口角,繼而動武,兩人扭打起來。吳旭泰把鄧英傑打得頭青面腫,鄧英傑跪地求饒,泄了心頭之恨後,返回房間。過了不久,房門突然被撞開,滿臉殺氣的鄧英傑拿着十八吋長牛肉刀向吳旭泰斬去,吳旭泰赤手空拳,不敢與鄧英傑硬拼,只得在房內走避,最後被逼到牆角。眼見即將命喪刀下,幸而,這時女友梁玉芳剛從外回來,她見男友身處險境,也不知哪兒來的勇氣,隨手拿起一張摺掎,用盡氣力,向鄧英傑的頭顱擊去。鄧英傑被摺椅擊中暈倒,吳旭泰因驚慌過度,已經失去理智,拾起掉在地上的牛肉刀,向鄧英傑身上狂斬,直至筋疲力盡為止。
之後,吳旭泰與梁玉芳兩人將鄧英傑屍體支解成六件,在夜深無人時候,將屍塊運上天台掉入鹹水箱內棄屍後,兩人不敢久留,搬到別處居住。鄧英傑失蹤,沒有人表示關注,住客反而因為少了這個麻煩人物而感到高興。數個月後,鄧英傑原本租住的頭房,亦租予他人居住,沒有人想到,鄧英傑己被殺害,棄屍天台水箱之內。
1985年7月4日,該案在高等法院審結,陪審團經三小時商議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吳旭泰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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