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1日 星期五

灣仔六國大封相命案(1951年)

朱盛才,曾當過國民軍,中共成立後從內地到港投靠哥哥朱醒材,其時兄長在美國經商,他與大嫂關月娥、大嫂胞妹關月美及丈夫黃子驤一家、大嫂胞弟關鴻生及妻子陳肖居於灣仔駱克道一單位內,單位亦同時分租床位予寡婦吳三姑。

朱盛才來港時帶着積蓄經營小生意,但他長期不事生產,積蓄一年內花光,更向大嫂要錢,令大嫂一家對朱盛才冷嘲熱諷。朱期間與關月娥妹夫黃子驤妹妹黃綺文互生情愫,最後二人更搬離灣仔寓所共赴同居,但在一次執拾行李離開時,卻因一次爭吵演變成血案。

經常被嘲笑的朱盛才,曾悄悄買下一把砍柴刀及電油放在灣仔寓所,1951年11月5日,朱威才返回灣仔收拾行李準備離開時,再被大嫂一家辱罵,指他「生人霸死地」,朱即時衝入廚房拿出早前買下的砍柴刀向大嫂揮刀狂斬,大嫂胞妹關月美上前制止時頭部及雙手被砍中,其3歲女兒亦被殺至紅眼的朱盛才揮刀狂斬,關月娥弟婦陳肖亦被亂刀砍死,最後朱盛才在自己的床下拿出電油縱火焚燒。當他準備逃走時,大嫂胞妹的4歲幼子呆立當場,卻被朱盛才由4樓拋出街外,最後朱盛材成功逃逸。而事件導致3死3傷,其餘住客因為外出工作或上學避過一劫。

案發後3日清晨6時50分,朱盛才帶同自白信到中環荷李活道中央警署自首,聲稱為了將謀殺的動機和真相公諸於世,剖白自己受到家中女人冷嘲熱諷,又指原本只想放火燒屋,但大嫂極力反抗,才令事件一發不可收拾,自己前往自首無非是想「抵命」以作為補償。朱盛才其後被裁定傷人和謀殺罪名成立,於1952年5月判處繯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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