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1日 星期五

銅鑼灣怡華大廈碎屍案(1965年)

1965年7月9日下午約一時四十五分,有一男一女抬着一個巨型「金山槓」,進入怡華大廈的升降機內,但因箱子體積龐大,未能順利進行。大廈清潔女工見狀立即截停,並詢問他們:要將箱子搬去哪裏。其中一個苦力說:「受人所托,要送上17樓的世界健身學院。」交涉期間,保安員亦上前詢問,同時發現箱子有黑色液體滲出,惡臭撲鼻。由於箱子又污又臭,為誀免得阻礙其他住客,保安員叫兩位一男一女苦力在此等候,他先去樓上健身院跟負責人了解一下。詎料其中一名苦力男子棄下箱子,發足沿石級飛奔而走,而那個女的見狀亦撒手不管,同樣急步離去。

兩位一男一女苦力突然離去,保安員霎時間不知怎樣應付,唯有找上17樓健身學院的教練下來「收貨」。但健身院教練對這個臭氣熏天的「金山槓」拒絕接收,但箱子不斷流着黑色液體,而且惡臭難聞,於是保安員立即致電警署救助。

警方到達後,鑒於大廈大堂面積狹窄,免得阻礙住客進出及方便警方調查,於是將「金山槓」移至大廈外圍的怡和街上。不久,警方將「金山槓」打開,發現一具已支離破碎的屍體。而「金山槓」內的物品,排列整齊,容量異常恰當,有兩個大膠袋,末端繫有繩索,裏面有五個小包,計為(一)頭顱、(二)右手、(三)左手連身軀、(四)左腿、(五)右腿。殘肢已呈赤瘀色,開始腐爛,內臟有部份流出,屍水浸滿箱底。另外,有一套破爛的西裝,中英文畫報數本、兩本支票簿、一個馬場的牌子等,相信是死者的遺物。下午五時許,「金山槓」被運至港島西區公眾殮房,法醫官先後將碎屍作詳細檢驗,死者中等身材,頭髮稀疏,年約48至50歲,從屍體腐爛程度研究,可能死去三至四日,死者身份暫時未能確定。

而在發現箱屍案的前一天(7月8日),一名住在黃泥涌道的婦人宋玉清報警求助,説她的丈夫鮑觀達(57歲)幾日前突然人間蒸發,之後就收到一封沒有郵票,而署名為「黃龍黨」的勒索函,要求五萬元為贖參代價,並叮囑不可報警,否則撕票 。同日下午,宋玉清接到一個神秘電話,對方說:「不用再找,已經撕票!」對於綁架案件,警方向來極為重視,但當警員看了勒索函的內容後,大表懷疑,打單信文筆拙劣,從字跡上看,頗有幾分出自小孩之手,更荒唐的是,歹徒是要求收信者在五天之內,將贖金放在自宅升降機旁邊的垃圾桶裏。這樣沒有邏輯的勒索函,明顯是一樁惡作劇,但問題是,現在的確是有人失蹤了。

怎料翌日(7月9日),銅鑼灣怡和大廈就揭發了「金山槓」箱屍案,而警探很快便將兩個事件,串連起來,懷疑屍體是宋玉清的失蹤丈夫鮑觀達。於是警方邀請宋玉清到殮房認屍,宋玉清根據屍體的遺物,確認這具支離破碎的屍骸,正是自己的丈夫鮑觀達。

死者鮑觀達,57歲,是榮利祥記有限公司的經理,辦公室設在中環干諾道中聖佐治行41號室,經營黃金業務與證券按揭。除了鮑先生,公司尚有兩名員工,一個已經離職,現時只剩下另一個姓何的職員。鮑觀達家住黃泥涌道159號10樓,早年跟妻子宋氏都是在香港大學就讀,他本人亦曾在英國學習,說得一口流利英語,夫婦倆育有兩子兩女,其中兩個兒子都是醫生,大女兒在美國留學,幼女也是港大學生,可說是知識世家。鮑先生為人性格樂觀疏爽,廣結人脈,大家都以「鮑SIR」尊稱他,沒有什麼不良嗜好,但就喜歡賭馬,每次賽馬都前往馬場投注博彩。人稱「好好先生」,家境清白,何以會遭殺身之禍,慘被碎屍?而行兇者的動機又是什麼?是桃色兇殺?錢財糾紛?尋仇?撕票?其實通通都不是。

早在碎屍案被揭發當天,警方已立即循兩方面着手偵查:
  • (一):在怡華大廈之保安員與清潔女工的協助下,還有附近居民提供的資料,警探在駱克道159號附近尋獲那名做苦力的女人,她聲稱在7月9日下午一時左右,曾有一名身材健碩的男人,出錢要她幫忙用木頭車將一個「金山槓」由駱克道七號搬運至怡華大廈十七樓,沿途那名男人一直跟隨在後,到達目的地大堂時,由於箱子太大,在升降機門口遇上阻滯,她就此離去。警方經調查後,證明這個女人只是收錢辦事,與案無關。
  • (二):另一方面,根據怡華大廈17樓「世界健身學院」教練所提供的資料,7月9日上午,學院其中一名姓何的學員(也是助教之一)曾致電給他,說家裏有一個木箱沒有地方安置,所以暫時寄放在健身院內,他表示同意。但之後他發覺「金山槓」傳出惡臭,並伴有污水流出,拒絕接收。這名健身院學員叫何子炎 ,查出住址在駱克道159號10樓,而他正是死者所屬榮利祥記有限公司的職員。
何子炎(29歲),家有父母和弟弟住在土瓜灣鴻光街27號7樓。他早年曾在廣州華南醫學院研習解剖(未畢業)。父親何展雲與死者鮑觀達兩家本屬世好,何子炎稱鮑先生為「世伯」,他其後在榮利祥記工作,是公司唯一的職員,月薪三百元,但何子炎有時候工作態度散漫,反應遲緩,鮑先生會不留情面地加以教訓與斥責,其實出於好意,希望這位「賢侄」有所作為。何子炎除了榮利祥記職員,亦是銅鑼灣「世界健身學院」的學員兼助教,人稱「大隻佬」,他身材健碩,六尺高,相貌俊俏,曾參加幾次健美先生選舉,但均落選。

死者已證實是鮑觀達,可是他在什麼時候和什麼地點遇害?照推敲,應該是死者失蹤當天(7月6日)下午四時之後被殺,地點正是他自己的公司,即中環聖佐治行41號室。可以想像的,是行兇者殺人碎屍後,理應隨即將之棄掉。但不可以想像的,是行兇者可以愚昧至此,竟將殘肢收藏到自己家裏的「金山槓」內!

在駱克道159號利順大樓,何子炎家中,連日傳出惡臭,兩名老夫婦,嗅著鼻子朝着異味傳來的方向搜索,發現是廚房的「金山槓」作怪,槓子是家中之物,一直置於廚房,有時候會移到廳中充當桌子之用,因槓子上了鎖,老夫婦嘗試將其打開不果。兩天後,異臭更趨強烈,簡直瀰漫全屋,老夫婦再忍受不了,立即命令其女婿何子炎將之棄掉。於是何子炎找來了大廈的清潔女工幫忙,先給她五元,再合力將「金山槓」用木頭車搬運到附近的垃圾房棄掉,但之後改變主意,決定運去他所屬的「世界健身學院」存放,即銅鑼灣怡華大廈17樓。如是者搬來搬去,終於搬出個禍來,最後東窗事發,揭發了這宗「金山槓碎屍案」。住在駱克道的老夫婦倆事後才恍如大悟,除飽受屍臭之苦不計,想想在家裏跟箱中碎屍共渡了兩天時光,已覺毛骨悚然。不久警探派員上門偵查,唯何子炎早已逃去無影,其妻伊玲,同告失蹤。警方即立令追緝兩名人士。

7月9日下午,即「金山槓碎屍案」被揭發當天,一隊警員來到土瓜灣鴻光27號7樓一個單位,這裏是何子炎從前的寓所,住有他的父母和弟弟,同樣找不到他。何母供述,兒子曾在昨天三時左右回來,慌張地説自己因在公司跟鮑世伯(死者)發生爭執,錯手殺死了他。何子炎表示會親自到警署自首,絕不連累家人,何母聞訊大驚,並叫他不要過於妄動,隨即拿起電話欲通知在外丈夫返家商議,不料何子炎反應異常激動,按着母親的手說:「若要給父親知道,我會選擇自殺!」隨即奪門而出,不知所踪。

只是一天時間,警方估計疑兇不會逃得多遠,可能會在附近四處投宿,於是將何子炎及其妻伊玲的照片發送全港不同的酒店與旅館,希望店員密切留意有關人士。不料翌日(7月10日)下午六時過後,油麻地警署即接獲電話報料,一名稱在九龍某旅館任職的員工,見過一名與此案有關的女士進入旅館。警方聞訊後即刻通報上級。晚上七時二十分,警方十多人到達佐敦道建成大廈11樓「高美招待所」,先將大廈分別警戒,並找來提供線索的旅館員工進行詢問。旅館員工:「7月9日下午三時許,那個女人獨個兒前來租房,當時署名是「陳燕玲」,付了二十三元租金後甫即進入101號室,除了有兩次按鐘着職員送上食物外,並未有外出。她現時尚在房中。」

警方部署妥當後,吩咐旅館員工取來備用鎖匙,以極速手法開啟一零一號室,門一打開,幾名幹探一湧而入,甫見房內一名女子坐在化妝桌邊,床上則躺着一名身材健碩的男子,至於這個男人何時進入旅館來,連職員也不知道。只見男子反應敏捷,一度想奪門而出,奈何旅館門口已有多名警員把守,困獸鬥下只好沮喪地束手就擒,一對亡命鴛鴦,就此落網 。

兩名男女被證實為何子炎及馮玉卿(伊玲),前者身穿白恤衫西褲,用手拍掩面,後者則在飲泣,兩人被押上警車後駛往油麻地警署。7月12日上午,何子炎押解於銅鑼灣裁判署,控以謀殺罪名,伊玲則待在警署,接受進一步查訊。兩天後,她證實與案無關,獲得釋放,但不得離開香港,傳訊時要立即前往警署報到。

何子炎承認是在被激怒和自衞下殺人,他在警署落的口供是這樣的:「案發日,即7月6日,下午約三時,因為公司需要搬遷,我正汗流浹背的忙於清理雜物,這個時候老闆鮑先生(死者)午飯後回來,一踏進來就向我罵了幾句,說什麼「人頭豬腦」之類的說話,我沒有理會,他經常這樣的,簡直是隔天一小罵,五天一大罵。尤其喝了兩杯後,情況更壞。」不幸地,這天鮑先生又走到櫃邊取出「白蘭地」,邊喝邊罵:「真沒出息!平日上健身院玩倒是這麼落力,上班的時候就無精打采,你昨晚是否去做賊了?!」

何子炎心想,盡情罵吧,反正我已被罵得麻木。「木頭人!我現在向你說話啊!竟然毫無反應,真是木頭人!」鮑先生提高嗓子說。何子炎向來最討厭人家叫他「木頭人」,偏偏這就是鮑先生罵他的口頭禪,何子炎對着他怒目而視,可是鮑先生沒有停下來的意思:「回家吧!不用上班好了,你妻子人靚歌甜,在酒吧裏又有大量『客仔』,我看她賺錢的本事比你強得多!回家睡覺吧!任由妻子供養吧!」

人要面,樹要皮,何子炎憤然之下反駁了他:「每天罵我都算了,揍我也沒所謂,但出言侮辱,還說到在我妻子的頭上來了,這就不行!別觸碰我的底線!鮑先生,說話真的不要欺人太甚!你們這些有錢人,怎會體恤勞苦大眾,每天上班只懂簽支票,看馬經,跟着就去吃下午茶,還帶阿芳到公司鬼混、喝酒,你信不信我跟鮑太太告你的狀!」

鮑先生聽後勃然大怒,急步地走到何子炎面前,狠狠的給他來了兩個掌摑,何子炎意識地用力將他推開,不料他跌跌撞撞的走到櫃頭,取用一把菜刀,向何子炎迎面劈過來,他說:「在這危急關頭,我從後以手臂箍着鮑先生的頸部,擬奪去其刀,但混亂中自己手臂卻受了一刀,痛苦難當,本能反應令我更用力地箍着他,鮑先生不久就告倒地,我才知闖出大禍。」

說到這裏,何子炎眼泛淚光:「當時心情很慌亂,想到的事情就是立即回家,將公司的大門鎖上了便離去。但之後心情極度忐忑不安,晚上九時後,決定再度返回公司,見地上有菜刀,於是將死者進行碎屍,並將殘肢帶走。」「至於那封『勒索函』,目的只是轉移警方視線,為免認出字跡,是我着令大兒子(跟前妻所生)、女兒和鄰居的女童三人合力寫成的。」

1965年9月28日,全案審結,陪審團退庭商歷三小時後出庭回報,一致裁定被告何子炎謀殺罪名不成立,惟誤殺罪成立,被處入獄十二年。」1969年2月19日凌晨十二時正,何子炎在獄中上吊身亡!終年33歲,沒有留下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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