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4日 星期二

90年代失蹤少女(1993-1998年)

失蹤少女在香港很常見,但在九十年代,有幾樁少女失蹤案很離奇,而且失蹤者至今仍下落不明:
  • 1993年11月3日:十四歲少女吳麗萍,在石硤尾中學唸中三,當日下午二時,她向家人說去九龍尖沙嘴修理電子辭典後,之後再沒有她蹤跡。我找不到她的相片但有依稀印象,是個面圓圓,眼鏡也圓圓的小女生,完全不像問題少女。
  • 1995年2月14日:廿二歲朱敏恒,在理工大學唸土木工程系二年級,她當日早上出門上學後,從此人間蒸發。朱敏恒的父親朱義柏,當時是任職輔警警司。
  • 1998年5月11日下午約六時,十八歲的張穎瑜向其姊表示將前往香港仔田灣街二十號一所明愛中心領取准考證,然後與朋友晚膳。 張穎瑜應於當晚七時在田灣石排灣道八十一號一餐廳門外與朋友會面。 她最後於當日下午六時五十二分傳呼該名朋友,留下訊息表示已經到達會面地點,但自此已再沒法找到或聯絡她。 警方調查顯示,張穎瑜於失蹤當日下午六時三十分至七時期間,確曾到上述明愛中心領取准考證,而上述餐廳職員亦表示曾於當日下午約七時看見她在店外等候。
  • 1998年8月21日(星期五)早上約九時三十分,當時九歲女童梁雲華往旺角深圳街一至六號新泰 大廈八字樓朋友家玩耍。根據她的朋友表示,梁雲華在同日早上十時三十分離去,並應往旺 角奶路臣街三號找朋友。但此後再沒法找到或聯絡梁雲華。
由於期限已過,法律上她們可以視為死亡,警方相信亦已終止調查,然而,一個人生不見人死不見屍,連給人紀念的墳墓也不能立,對家屬來說,情何以堪?另一方面,這四位少女自已故意隱匿的可能性幾乎是零,而遭殺害的機會則相當高,那麼、兇手會不會是同一人?殺一個人不難,難在毀屍滅跡,把一件完整的屍體拋棄而不被人發現絕不容易,碎屍是較有可能的手段。如推斷沒錯,九十年代裡這個身份不明的連環殺手不只手法「高明」,而且自制能力頗強,頭三樁案件相距都是半年左右,第三四樁之間不代表沒犯案,九七年就有兩件人間蒸發個案,不過失蹤者的年齡較大,未確定有關連而已。至於這個兇嫌如何在街上哄受害人上釣,可能兇手看上去較友善較易得女性信任,而張穎瑜由到達餐廳到她的朋友前來中間只是十餘分鐘的事情!在這麼短時間便從此消失於人海,想起也不禁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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